今日特推: 山东冠县清泉街道:党建引领“精网微格”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党建 > » 正文

党员老兵引领 山东五莲县于里镇打造特色调解员队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殷秀乾 宋晨)去年以来,山东日照市五莲县于里司法所探索出一条以党员老兵引领,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宗旨,在辖区优先选择党员、退伍军人家属选任人民调解员,打造一支敢于担当、热心奉献的人民调解队伍,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优化调解队伍结构
 
  去年结合县司法局和县妇女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在全县村(居)聘任“大嫂调解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和县局对不能胜任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予以调换的通知精神,于里司法所结合前期“党员老兵调解室”创建经验,利用党员、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敢于担当、热心奉献、公道正派、纪律严明、联系群众密切群众的特点,在选聘大嫂调解员和调换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时候优先选择党员、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旨在打造一支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群众满意的调解员队伍。截止目前,全镇选聘的64名大嫂调解员中,党员47名,退役军人含家属19名,重新调换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中除1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外其余全部为党员,退役军人含家属16名。
 
  二、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
 
  强化业务培训,邀请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员、村法律顾问、妇联干部授课,结合党员模范带头和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甘于奉献精神,讲解调解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及调解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建立月汇报制度,根据镇政府管区分布,把调解员分为6个小组,利用每逢“三、八”于里逢集之际,分小组到于里司法所汇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简易矛盾纠纷登记表》。严格考核管理,加强日常监督考核,规范调解员的职业行为,对于不能胜任的调解员及时给予解聘。同时针对大嫂调解员自身特色,特色讲解“女性的语言”和“女性的方式”在调解中的作用;去年全年开展调解员专场培训14次,其中妇联专场2次,党建专场2次,老兵专场1次。到所汇报60余次,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667张,《简易矛盾纠纷登记表》183张,对1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解员予以调换。
 
  三、提升调解智能化水平
 
  拓展调解方法手段,依托微信“五莲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注重指导大嫂调解员应用平台免费咨询、人民调解等模块功能的使用,实现调解员“24小时”在线服务,保证群众足不出户便能完成人民调解线上申请,通过平台自动分发,调解员第一时间接收纠纷,上门调处。启用日照“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大嫂调解员利用系统做到“边调解、边记录、边上报”,实现人民调解各阶段全部上网。建立调解员微信交流群,邀请镇妇联干部、党员老兵调解员、法律顾问入群,用党员“担当思维”、老兵“奉献思维”商讨调解问题、交流调解经验、分享调解心得,随时随地享受及时、精准服务。在满足群众多样化、多方式申请调解的同时,确保线上线下立体调处,矛盾灵活就地化解,有效提升调解效率。
 
  四、提升调解实战化水平
 
  以老带新,建立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员与专职调解员、大嫂调解员“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遇到矛盾纠纷,新老调解员共同到场,由党员老兵调解室调解员主持调解,专职调解员、大嫂调解员在旁记录并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引导专职调解员、大嫂调解员尽快进入角色。树立典型,对敢于调解、乐于调解、调解成功的事例及时汇总,做好对外宣传,树立调解员正面形象,提高党员老兵调解员知名度。经费激励,按照“一案一补”原则,落实县局出台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对于调解员有效化解的民间纠纷,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每件100、280、460元标准给予补贴。同时,调解员先行调解,党员老兵调解室、村法律顾问协助调解成功的纠纷,调解补贴归调解员,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大嫂调解员选聘至今,于里镇共调解成功案件222件,村级党员老兵调解员调解成功157起,占比超70%。(山东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