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司法体制改革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首次由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沂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2018年12月10日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发布《沂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知晓面,各司法所在乡镇人员密集的学校、集市及村宣传栏等张贴公告,公开报名流程、咨询电话等,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公众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沂南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的积极配合下,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任、免计划,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经过报名、审查、个别谈话等程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严格考察,确定了102名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经过5天的公示,最终确定102名陪审员人选,下一步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协同人民法院进行统一就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