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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将未设立纪检组织的8个部门单位纳入派驻监督范围

浏览: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今年以来,为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力度,东营市纪委下发文件,对7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检查的市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将未设立纪检组织的8个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派驻监督范围。目前,已对75家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分工调整后,派驻监督的一系列举措全面铺开,有力推进各单位党委(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
 
  明确“规定动作”。各派驻纪检组根据市委、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对负责监督的部门单位下发通知,列明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促进派驻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掌握单位情况。为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提报本单位组织内设机构及职能、廉政风险点及岗位人员名单、干部花名册等10余项相关情况。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全面深入了解被监督单位实际情况。
 
  完善廉政档案。针对近期部分部门单位存在人员变动的情况,要求75家被监督单位重新提报本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信息表》900余份,在加强部门单位廉政档案的上架保管、规范查询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廉政档案数据库,全面实现廉政档案数字化查询。
 
  开展廉政谈话。在前期全面了解单位及干部情况的基础上,各派驻纪检组根据实际情况,挑选部分廉政风险点较多、人员情况复杂的部门单位,对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敲廉政警钟,筑反腐防线,既对干部“一岗双责”提出要求,又对其自身廉洁从政明确“红线”,切实达到咬耳扯袖的效果。来源: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