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艳艳)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归昌乡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踏踏实实,一心为民,认真负责地办好关系群众利益的每起案事件,筑牢了乡村平安稳定的基石。
此次纠纷涉及高铁拆迁补偿分配、剩余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及建房冲突等多重问题,一度引发兄弟反目、肢体冲突风险,经多方联动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不仅维护了家庭和睦,更归昌乡小官庄村地处高铁沿线,村内部分土地因高铁建设需要被纳入拆迁范围,王氏三兄弟家庭的一处宅基地便是其中之一。该宅基地面积约半亩(333平方米),登记在三兄弟的母亲名下,属于家庭共有宅基地。因高铁建设规划,该宅基地大部分区域被依法征收,拆迁部门按政策给予补偿款5万元。当时经家庭成员初步协商,补偿款按“王老大1.5万元、王老二1.5万元、王老三2万元”的比例进行分配,三兄弟均无异议,补偿款顺利发放到位。
然而,宅基地剩余约2分地(100余平方米)的使用权归属问题逐渐凸显。2025年下半年,王老三计划在剩余宅基地上建设住房,以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房屋建设至中期时,老大提出反对。老大主张,剩余宅基地应归自己所有,理由是“早年约定好的,没被拆迁的土地是属于他单独所有”;老三则认为“拆迁补偿款已按约定分配,剩余宅基地是自己多年来实际管理使用的区域,且母亲生前曾口头表示过该区域归自己,理应归自己建房”。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迅速升级。
2025年8月,王老大因多次阻止王老三施工未果,情绪激动下带领家人将王老三新盖房屋的院墙推倒,造成部分建筑材料损坏。王老三当即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虽制止了冲突,但兄弟二人积怨加深,多次在村内发生争吵,双方已动手,周边村民议论纷纷,影响了村庄的和谐稳定。
小官庄村将该纠纷上报至归昌乡综治中心,请求协助调解。乡综治中心高度重视,鉴于纠纷涉及宅基地权属、家庭继承、拆迁补偿等复杂问题,且已出现肢体冲突风险,立即启动“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村委”联动调解机制,由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干部、村干部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全面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针对纠纷症结,调解小组制定了“先稳情绪、再明法理、后谈利益”的调解策略,分阶段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小组对三兄弟轮番座谈,重点围绕“剩余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和“利益补偿”展开协商。调解小组结合调查情况,提出“尊重实际管理现状、兼顾各方贡献”的调解思路:考虑到王老三长期管理剩余宅基地、尽赡养义务较多,且房屋已建设至中期,建议剩余宅基地由王老三继续使用,完成房屋建设;鉴于宅基地确权在老人名下,其有继承权,建议王老三给予王老大适当经济补偿,弥补其利益诉求;王老二明确表示由于自己是倒插门,自愿放弃宅基地继承权。
起初,王老大坚持“至少补偿3万元”,王老三则认为“1万元以内可以接受”,双方差距较大。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二家人沟通:
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王老大、王老三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1.剩余宅基地由王老三继续使用,其有权完成房屋建设,所建房屋及附属设施归王老三所有;2.王老三一次性支付王老大经济补偿1.5万元,补偿款于协议签订后3日内付清;3.王老大认可王老三的建房行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施工,此前推倒院墙造成的损失不再追究;4.王老二作为家庭成员,明确表示不参与剩余宅基地分配,支持协议内容;5.三兄弟的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均签订《不予干涉同意书》,承诺尊重调解结果,不插手该纠纷。
协议签订当日,王老三通过银行转账将1.5万元补偿款支付给王老大,王老大当场表示“不再干涉建房”。调解小组随后到现场查看,确认王老三已恢复施工,兄弟二人见面虽仍有隔阂,但已能平静交流,一场持续数月的家庭纠纷终于画上句号。(山东省郯城县归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