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山财政局
开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财政人践行法治担当”学习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艾玉花 黄文静)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山东省梁山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和县法治办的要求,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学典明权责,理财惠民生”,助力财政工作与民生服务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法治意识,规范财政行为。一是依法行政。《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涉及合同、物权、债权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学习民法典有助于财政干部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避免法律风险。二是规范财政决策。明确民事主体权利边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PPP项目等决策符合民法规定,防范合同纠纷。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一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民法典强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财政局通过落实相关条款(如担保物权、合同履行),可优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政策。二是防范债务风险。学习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有助于规范政府举债、债务清偿等行为,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保障民生权益,强化公共职能。一是落实民生政策。民法典对公民财产权、人格权等保护提出新要求,财政局需在社保、扶贫、教育等民生支出中注重合法合规,保障群众权益。二是处理涉财纠纷。如征地补偿、政府采购争议等,需依据民法典协调各方利益,减少社会矛盾。
四、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内控机制。一是合同管理。财政局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如工程建设、服务采购)需符合民法典要求,学习可帮助干部审查条款漏洞,避免损失。二是国有资产保护。通过物权编学习,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登记、流转、抵押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五、推动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带头示范。作为政府部门,财政局主动学习民法典可带动县域企事业单位尊法学法,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将民法典精神融入财政服务,如优化审批流程、透明化财政信息,增强公众信任。
六、适应改革需求,促进制度衔接。民法典与《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存在交叉,学习有助于协调财政法规与民事法律的关系,推动财政制度改革与时俱进。
县财政局学习《民法典》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更是提升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系统学习,可增强干部法律素养,确保财政工作既有效率又有温度,对解决群众涉法咨询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财政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明显提升,真正实现“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财政人践行法治担当”精神,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山东省梁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