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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种植大蒜遭损害 人民调解及时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仁飞)近日,山东省阳谷县李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
 
  4月中旬,李台镇某村村民李某某带领十余人来到李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他们十八户村民种植的大蒜被张某某打农药造成死亡,但张某某拒绝承认,并不予赔偿。纠纷由此产生,而村委会调解未果,遂向李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李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原来在今年年初,该村村未回将部分土地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流转给张某某,张某某在其租赁的土地上种植小麦,因种植小麦亩数较多,张某某雇佣无人机进行喷洒农药,在喷洒过程中可能是因风力较大,部分农药随风飘散至周围蒜地,导致临近土地蒜苗发黄,根部变黑腐烂。张某某称其它人员无相关证据,不承认是自己喷洒农药所致,并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经实地查看,调解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就地调解,从案件事实及法律角度分析,使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司法鉴定的风险。经调解,张某某只同意赔偿蒜种金额作为补偿,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经过不断沟通,在大蒜收获时,按照损失程度,双方达成了由张某某按照每亩13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至此,该起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李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案情,利用现场调解的优势,充分掌握双方争议焦点,避免因事实不清导致调解失败,努力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李台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