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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恋爱脑” 警惕“爱情陷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本以为遇到“良人”
 
  却不想被自称为
 
  “海归”的“优质男友”
 
  骗得人财两空……
 
  案情介绍
 
  2021年5月,小杜在酒吧认识了糖糖,仅小学毕业的小杜谎称自己是海外留学研究生。在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的攻势下,取得了糖糖的信任,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小杜虚构出车祸、还贷款、做生意失败等“悲惨”情节,在交往的5个月内小杜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糖糖资金共计34万余元。案发后,小杜被抓获归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近年来,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其中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单身男女被对方虚构的人设所蒙蔽,被骗取大额财物。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提醒您:交友需谨慎,再“华丽”的包装也掩盖不了犯罪的事实,大家要擦亮双眼,防止掉入感情“陷阱”。(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曲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