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中秋、国庆长假即将到来,长白山即将迎来双节旅游热潮,这个双节,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巡山法官”将在长白山北景区一如既往地为各位游客提供法律帮助,如遇纠纷“巡山法官”将第一时间前往,为您解决纠纷。
遇到纠纷怎么办?
1.出去玩为了有良好的睡眠环境,特意报了一个住宿五星级标准的团,结果发现住宿条件特别差,两星的标准都达不到,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遇到上述问题,建议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或者拨打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投诉,经过上述途径仍未得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2.报团出游,旅行社中途改变旅游线路,我不同意,结果旅行社把我放在原地等了几个小时,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旅行中遇到此类纠纷,可先与导游进行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旅行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如游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如旅游中遇到纠纷,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贯彻遵守法律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原则,依法、理性维权,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祝大家快乐旅游,安全出行,平安归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