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佳佳的朋友准备开车去游玩,但是刚好自己的车拿去做维修,于是找佳佳借她的车开,佳佳觉得这个朋友平常开车技术不错,于是答应把车借给他开。结果在开车前往景区的途中,佳佳的朋友因误闯红灯发生了交通事故,与另一辆车相撞,导致其司机受伤。那么佳佳作为车主,需要赔偿吗?
【法官说】
一般情况下,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即案例中应该由佳佳的朋友承担赔偿责任,佳佳不用赔偿。但是,如果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葛钰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