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升学季,警惕“学托”骗局!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情景再现
 
  2020年,陈某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刘某,刘某虽说算不上富有,但也基本符合陈某的要求——刘某在认识陈某之前就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于是,陈某就跟刘某谈起了恋爱,两人认识一年后就登记结婚了,婚后就居住在刘某自己的房子里。不久后,两人又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而刘某的那套房子便租了出去。去年,刘某婚前的房子所在的地区要进行拆迁,刘某选定了拆迁安置方式:按比例等面积置换其他房。可是就在前不久,陈某与刘某因感情问题打算协议离婚,双方在刘某婚前的房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那么,刘某婚前购买的那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法解答
 
  刘某婚前的房屋及出租收益属于刘某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其与陈某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刘某婚前的房产是刘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拆迁后,房屋被置换,新房屋也属于个人财产。
 
  此外,刘某婚前的房屋,其出租收益属于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孳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可知,此孳息,即房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刘某的个人财产。
 
  法官提示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生的各项所得、收益等,而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其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自主处分权,夫妻双方可以就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王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