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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马小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网红与主持人因争抢“马小跳”这个名字闹上了热搜。那么谁才是真的“马小跳”? 网名也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网络时代,网名是人们网络社交的数字名片。国家法律也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明确规定法律上的姓名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其他类似于姓名的笔名、艺名、绰号、网名等非正式姓名。然而,网名具有随性、易变的特点,很难像姓名一样直接指代一个人。因此,民法典在将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纳入姓名权和名称权的保护范围时,也为其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需要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
 
  因此,在自媒体圈已小有名气的网名受法律保护。(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