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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郭屯镇:相邻关系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思妍)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化解了一桩群众因相邻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内的和谐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郭屯镇某村的村民苏某来到司法所反映,他与同村邻居于某因对方建盖猪圈占地排污影响他家生产生活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达成和解,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
 
  接到当事人的反映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不及时调处可能影响辖区内的和谐,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
 
  在了解情况后得知,苏某、于某是同村邻居,原来两块土地相邻,2020年于某在自家土地上盖猪圈养猪后,房檐雨水和养猪污水排到苏某家地里,影响苏某家土地使用,因为猪圈的建盖还导致原来村民的生产通道也受到了影响。于某认为他盖猪圈没有超出他家的地界,不同意苏某提出的要求,而苏某认为对他的土地使用产生了严重影响。双方因此多次争吵辱骂、互不相让。为促进双方邻里和谐,避免事态升级,在调查了解清楚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该村委会相关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疏导,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宣读并讲解了《民法典》第288条、291条、294条、296条有关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要求双方必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更应维护好平等和谐的邻里关系。
 
  经过反复调解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各自作了让步,同意工作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最终达成协议,双方的积怨终于化解,促进了辖区内平等和谐的邻里关系。(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郭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