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永芬)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震慑性,本着“规范、实用、效能”的原则,4月16日上午,山东单县司法局谢集司法所联合单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组织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在单县司法局三楼宣告室对本司法所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入矫宣告。
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告诫张某某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也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随后,社区矫正股吴股长对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了训诫,要求其在社区服刑期间要听管服教,如不服从监管就有可能撤销缓刑,由非监禁转变为监禁刑。仪式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矫正对象张某某办理了入矫手续,还分别与矫正小组、家属、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并对服刑人员张某某进行了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再一次明确了相关的监管规定,张某某当场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好好改造,按时报到、学习和劳动。
通过此次入矫宣告仪式,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严把社区矫正第一关,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改造、悔罪意识,为以后的矫正管理尊定了良好的基础。(山东单县司法局谢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