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孙文学 祝花)春节临近,山东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多管齐下,严格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拧紧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发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出事,全力维护春节社会和谐稳定。
明令“八个禁止”。该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明确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八个禁止”,即:禁止定位手机欠费、停机、外借、人机分离,禁止未经允许私自离开监管区域,禁止组织或参与信访、群体性事件,禁止拉帮结伙、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禁止酗酒以及酒后、超速、超载等危险驾驶,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禁止出入网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禁止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
承诺“五个保证”。该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逐一签订《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自律承诺书》,做到“五个保证”,即:保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保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保证定位手机每天24小时畅通,保证稳妥处理家庭、邻里等各种关系,保证出行安全以及个人、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并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开展“三个一”活动。该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利用春节休闲之机,收看一档法治节目、观看一部红色电影、为所在社区(村)奉献一份爱心。节后,写出详细活动情况汇报上报司法所。通过“三个一”活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意识、爱国意识和感恩意识。
落实重大节日报告制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2月10日至2月25日,每天下午3点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网格员报告思想、工作、生活和行踪等情况。对不报告或者逾期报告的,责令到司法所说明情况,接受调查处理。(山东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