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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由狗咬狗引发的故意伤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讯: 一天,两家的狗在胡同内打架。肖某与徐某看见两只狗打架,双方便引发矛盾并发生了口角,继而二人在胡同内相互厮打起来。在厮打的过程中,徐某将肖某妻子王某打伤后跑回家中。肖某见妻子王某受伤后躺在地上,随即拿着砖块到了徐某家中,用砖块将已逃回家中的徐某头部打伤。经鉴定,徐某与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肖某与徐某犯故意伤害罪。

  原本两家的狗打架本不是什么大事,双方只要心平气和谈一谈,这件事情就过去了。肖某与徐某为逞口舌之快而引起打斗,最后双方都被惩处才幡然悔悟,这个教训实在是过于沉重了。

  在生活中矛盾和摩擦是有的,我们在处理这些矛盾摩擦的方式要仔细考量,不要因为一时的口舌之快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结果到最后都没有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