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您申请执行周某某的案款已执行到位
我们马上把钱给您送过来!”
春节前夕
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
来到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出租屋内
将执行到位的50000元现金
送到因伤残行动不便的罗某某手中
他激动地握着沉甸甸的执行款
脸上笑开了花
……
时间回到2016年,端午节前夕,杨某因其屋顶渗水,欲在房屋顶层搭建彩钢棚,经熟人推荐,找到附近五金店老板周某某,并与其达成口头协议,以每平方米75元价格向周某某订制彩钢棚。随后周某某雇佣罗某安装彩钢棚,罗某揽活后联系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两人一起参与安装工作。2016年8月21日,在安装彩钢棚的过程中,罗某某不慎摔伤,所受之伤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罗某某与周某某等三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罗某某逐将三人诉至法院。
经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周某某等三人共同对罗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进行赔偿,日后杨某及罗某均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周某某却拒不履行,罗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终于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大部分执行款,余款经查证,未发现周某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却未曾停下办案脚步……
一方是急需用钱的申请执行人,一方是穷困潦倒的被执行人,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承办法官多次对行动不便的罗某某登门拜访,努力寻找可以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5月2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春节前夕,周某某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如期履行了50000元的义务,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主动上门为其送上执行款,也对行动不便、一级伤残的申请执行人简化了执行手续,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执行不应该只有强度
还应有温度
如何让胜诉权益
及时得到实现
尽最大努力维护好
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
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
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理念
不断加大涉及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针对老弱病残弱势群体
提供各种便利服务
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