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近日,一面写着“尽心尽责暖人心 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锦旗,送到了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买鹏姚的手中,原告赵某某家属激动的握着执行员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26日,原告赵某某在被告汪某某、高某某所承包的工地上做电焊工,在焊接钢架时坠地受伤。原告赵某某家属与被告汪某某、高某某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向荥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荥阳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案件,并于2019年4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汪某某支付原告赵某某60万余元,被告高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过程
2019年9月30日申请人申请执行,荥阳法院执行员买鹏姚多次传唤双方到法院调解,并对二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公布失信人名单等措施,将被执行人汪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经过多方查控,执行人员仅查到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有少量存款,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是,为了促进案件进展,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执行员并未放弃,多次将二被执行人传唤至荥阳法院对其讲明道理,解释法律相关规定和对被执行人要采取的相应措施。最终二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进行了协商,并按协商金额履行完毕,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申请人对执行法官的辛苦工作非常满意,送上锦旗表示感谢。(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