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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法院开庭审理翁某宝等21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7月22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翁某宝等21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翁某宝等21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多次买卖公司(个体户)、银行对公账户,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翁某宝等21名被告人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登记或者从他人处买入注册登记的公司(个体户)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进行非法买卖,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庭审持续两天,法庭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陕西省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