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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永寿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暨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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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王宁 孟祥智)4月26日,陕西永寿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暨宣誓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翠梅出席会议,县人大、县法院、县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仪式为48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仪式。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向国家和人民作出郑重承诺。
 
  张翠梅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她强调,人民陪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心存正义、信守廉洁,积极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自觉维护司法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认真履行职责,当好法律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和协调员。
 
  永寿法院院长应文涛指出,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参与案件审理,意义重大。人民陪审员是“不穿制服的法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要强化廉洁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戒”;要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法”;要强化担当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要强化使命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创建“富裕、生态、人文、健康”永寿做出应有的贡献!
 
  宣誓大会结束后,永寿法院邀请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 王琪轩为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授课。(陕西永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