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刘孝利)近年来,陕西长武法院注重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多措并举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关注困难群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健全组织领导,司法救助保障有力
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长武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3名副院长担任,委员由立案、行政审判、执行、信访及财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国家司法救助日常事务,执行司法救助委员会决议及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完善工作制度,司法救助依法规范
制定和完善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做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立案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资金发放,保证了救助决定裁判尺度的一致性。该院审判执行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其有权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由申请人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立案庭审查确认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确定承办法官负责案件办理,并与原
案件承办人共同组成合议庭,提出是否给予救助及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查意见,报请司法救助委员会研究决定。承办法官审查案件时,就案件事实、权利侵害、实际困难、救助意愿等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调查核实或者听证,自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救助的决定。设立司法救助资金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加强对司法救助金发放监督,书面告知申请人司法救助金性质、用途等事宜,持续跟踪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争取多方支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
开展司法救助,救助资金是关键。长武法院发扬“三千精神”( 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多方争取专项救助资金,得到了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2017年以来,共争取司法救助资金121.27万元,其中争取县级救助基金20万元,中央、省、市救助资金101.27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22案191人。司法救助政策如同冬日里的暖阳,融化了困难群众心中的坚冰,使受助对象重燃生活的希望之火。
2015年12月28日,鱼某某驾驶张某所有的小型普通货车与被告人王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鱼某某驾驶小型普通货车的乘坐人李某某当场死亡,驾驶人鱼某某受伤,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法院经审理判决由王某某、张某赔偿受害人李某某的5名亲属各类赔偿金共计73.57万元。申请执行后,经该院调查,王某某、张某无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受害人李某某在交通事
故中死亡,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其父亲患有喉癌,常年需要药物治疗,母亲年过六旬,两人因儿子车祸死亡,精神受挫,生活不能自理,家庭仅靠其妻子曹某某打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该院为5名申请执行人救助10万元,使这个濒临绝境的家庭渡过了难关。
长武法院将化解涉诉信访与司法救助工作相结合,对有合理诉求但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解决的特定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通过开展司法救助解决信访人生活困难,促进了信访积案的化解。2001年10月,鱼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其家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事故给鱼某某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出院后留有后遗症,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极其困难。鱼某某长期不断向省、市、县各级法院以及人大、政府上访。2018年10月,经该院工作人员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其最终同意接受司法救助1万元后息诉罢访,并出具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围绕执法办案,司法救助添劲加力
近年来,长武法院在执行中一直将民生类案件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但仍有部分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能实现。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落实司法救助。通过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履行一部分,申请人放弃一部分,司法救助一部分的方式,既解决了申请人的困难,
有促进了案件的执行。
在执行宇文某某与董某某、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董某某、董某应赔偿宇文某某医疗等费用43.7万元,而被执行人仅履行了10万元,鉴于双方当事人家庭困难,后经办案法官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董某某、董某多方筹借案款24万元,宇文某某放弃3.7万元赔偿金,该院对宇文某某司法救助6万元,该案顺利执结。长武法院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利用“三个部分”的方法,使1/3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死案”得到了执行,司法救助有力的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陕西长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