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佳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院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按照院党组工作安排,4月28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上级法院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以及《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条文解读。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原原本本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本职工作与学习任务两手抓两促进,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
会议强调,要注重统筹兼顾,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推动,做到科学谋划,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党员干警的学习动力。要通过深入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学习共识,让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到学习党纪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完善学习制度,保障学习时间,丰富学习资源,为党员干警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支持。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成果和典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会议要求,要注重实效,把工作抓实、基础打实、步子迈实。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把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以自学、领学、研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证。(吉林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