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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小标的”案件,护“大民生”权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艺)民生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为积极落实省院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真金白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民生期盼”,给予胜诉当事人更多司法温暖。
 
  2019年7月,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向解某购买了火山岩,共计63000元,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给付20000元后,尚欠43000元,解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将其诉至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逾期仍未履行调解协议,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贾某一直不接电话处于消极履行状态。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被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的出现,贾某很是意外,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其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最终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该案在短时间内快速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江源区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的执行理念,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