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康博楠)1月3日,一位当事人早早来到陕西省泾阳法院泾河法庭,真诚地将一面早已制作好的锦旗送到法官手里,以表达人民群众崇高的谢意。
锦旗无声,发自肺腑。“执法为民 伸张正义 为民办案 认真负责”是泾阳法院全体干警的真实写照,这十六个大字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更是法院人的使命与担当。
案件背景
三件买卖合同纠纷,三位身在外地的被告分别通过微信在原告处订购建筑材料,原告按被告要求将每次订购的材料发送至指定地点,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加之双方合作时间较长,交易频繁且数额较大,导致案件事实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泾河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对证据原件认真核对审查基础上,多次联系被告确定交易主体、标的物数量价格、交付使用及付款情况等,最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对过去多年的账务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官在案件办结后,再次提醒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对合同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便有效规避交易风险,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泾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诉源治理,以人民法庭为基点助推基层治理,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陕西省泾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