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世杰)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后案件虽已结案,但法官的司法服务并未止步,要将释法明理延伸到判后,推动案结事了,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的心服口服。
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判后答疑。答疑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疑惑,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出当事人的每一个问题,为其释法明理,最终消除了当事人的疑惑,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了理解,并且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
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要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不断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