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万林)“本来以为被诈骗的钱肯定没了,没想到法院竟然能帮我追回来一些,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电信诈骗案件受害人陈某等九人通过微信对法官为自己挽回财产损失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诈骗案件中,追赃挽损尤为重要,其关乎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在办理这起电信诈骗案件时,承办法官与被告人充分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赔退赃,为受害人追回部分被诈骗资金,实现了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追赃挽损,追的是财损,挽的是民心。几百元、几千元、几万元,对群众来说都是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将打击犯罪、社会治理及普法宣传深度结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彰显为民办实事的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