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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拒扣划 三次出击彰显司法权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 )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三次前往某市,妥善执行一起中院指定执行的案件,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执行案款200余万元,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吉林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并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恰逢国家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向被执行人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机关为其退税200万元以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申请执行人遂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出击,银行拒付
 
  因该公司有其他待执案件,一审承办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吉林某有限公司在某市某银行存款200余万元,由于种种原因该案件未能执行。申请执行人遂向一审承办法院提起提级执行申请,为了便于执行,最终由中院指定通化县法院执行该案。
 
  今年1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通化县人民法院派出两名法官干警前往该市某银行进行扣划,该行以被执行人欠其贷款、理应先偿还银行欠款为由拒绝协助扣划该笔存款并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通知书,释明涉案账户内冻结存款为企业资金,并非被执行人还贷账户,银行并非本执行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人,无权对该案的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银行作为协助义务人应当依法协助法院进行扣划,但仍遭到该行拒绝。
 
  再次出击,释明法律
 
  一个月后,执行法官干警再次前往银行扣划被执行人存款,仍遭到银行方拒绝,执行法官联系到银行董事长赵某向其释明法律,告知其拒绝扣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银行及本人进行罚款、并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的法律后果。希望银行在一周内协助扣划,但截至约定日期,银行仍以各种理由推诿,仍未将执行案款按法院要求扣划到指定账户。
 
  三次出击,圆满解决
 
  针对此执行案件,通化县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法官会议、合议庭商讨此事,经合议决定再次前往银行进行协商,如本次协商未果,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董事长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月,执行局派出8名法官干警前往该市,如果银行还拒绝扣划,将依法对该行和董事长进行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人进行拘留。在沟通后,该行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知晓了执行干警解决该执行案件的决心,同时摄于法律的威严同意进行扣划,并依法履行了扣划手续,成功扣划200余万元执行案款,本次执行行动得以圆满解决。
 
  建设法治中国,树立法治权威,不仅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银行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时应当无条件立即办理,不应当无故拖延,这是维护法律权威、体现司法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应有之义。
 
  下一步,通化县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依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阻碍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让敬畏法律、履行裁判文书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