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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法院:翻山越岭为送达 司法为民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 高鑫 张铁民)10月22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法庭刘月皎和张冶驱车四十多公里,一路边走边问,不畏艰难、翻山越岭,前往青石镇一偏远山村,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送到了当事人邢某的家中。
 
  原告孙某诉被告邢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邢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太王法庭刘月皎和张冶得知这一情况后,驱车四十多公里,前往青石镇下套村邢某家中。由于邢某家地处偏僻、道路狭窄崎岖,车辆无法驶入,刘月皎和张冶不畏艰难、翻山越岭,徒步到邢某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并借机调查案件情况。被告的家人对法庭办案人员尽职尽责的做事态度表示感谢。
 
  送达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贯穿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是当事人实现实体权利的必要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安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好审判执行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