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能动履职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织密妇女权益保障“安全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从平行的“五线谱”到细密的“安全网”;从“各扫门前雪”到“拧成一股绳”……去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求进,出实招、出硬招,与相关职能单位强强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健全配合协作机制,为妇女提供更全面、综合、有效的保障,用法治织密妇女权益保障“安全网”,进一步增强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苦炼“内家功”提高保障质效
“感谢人民检察院,我没有想到我的申请能通过,真是解了我和孩子们的燃眉之急啊!”刘女士,本市某超市员工,2020年12月因受家暴与丈夫分居,独自抚养两个正在上学的女儿在外租房居住,每月孩子餐费、学费、租房费用等各项费用2000余元。而刘女士每月工资收入仅1000余元,2022年7月13日,刘女士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刘女士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属于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应当予以救助。决定对申请人刘女士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5000元。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检察长项目”,一把手亲自抓。立足“四大检察”融合办案,以第四检察部为主导,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专门办案团队,打通“任督二脉”,实现单位内部跨部门无缝衔接,清单式管理、挂图式作战、综合履职。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与救济。检察长定期听取办案团队的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指导、调度。
办案团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宗旨,牢牢扭住欠薪、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牛鼻子,“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民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职能为抓手,扎实有效以办案促进权益保障、以救助体现人文关怀,让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妇女深切感受到法律温度和检察温情。
目前,该办案团队已办理160余名农民工(其中55名为老年妇女)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妇女司法救助案件12件;办理侵犯女教师合法劳动权益公益诉讼案件1件。
精进“外家功”凝聚保障合力
“我终于不用再害怕遭受家暴了!感谢检察院,感谢法院、感谢司法局,你们真是我们妇女的贴心人啊……”家暴受害者孙大姐手拿着人身安全保护令,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孙大姐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婚姻关系难以为继,无助的她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2022年5月16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孙大姐丈夫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即帮助受害人固定证据、联系区司法局为申请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德城区人民法院依照《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2022年5月18日作出(2022)鲁1402民保令1号,支持孙大姐主张,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内外并重,能动履职,积极与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对接协调沟通,“检政联动”,建立和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各种机制,以“我管”促“都管”,织密保障网络,凝聚保障合力,五指紧握成拳,形成事前预防、事中保护、事后救济的全过程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格局。
2022年1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德城区司法局、德城区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2022年5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德城区人民法院、德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5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德城区人民法院、德城区妇联、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会签《德城区反家暴“融冰行动”预警工作实施意见》。
三个会签文件的出台,分别明确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和反家暴工作机制的原则宗旨、目标任务,强调了相关各方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作共赢的原则,并对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对象、案件受理范围、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条件、程序等具体措施作出“菜单式”规定。三个会签文件形成“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快立快审快执”全链条妇女权益综合保护机制,让各职能单位在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和反家暴工作中统一了思想、明晰了职责、协调了行动、推进了工作、实现效益最大化。
下一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托三个会签文件,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沟通信访、人社、仲裁等职能单位“入群”,力求“安全网”织得更细密,拳头攥得更紧,力道更劲。同时,利用包括“两微一端”新媒体在内的各种媒体和更丰富多样的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成果,以“检察履职+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