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守护,用情救助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爱玲)“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2万元的救助款真是我们的救命钱啊!”王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满眼泪花地说。
这是近日烟台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入村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发生的一幕。
2022年,海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母亲独自抚养两个幼童、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此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第五检察部随即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的核查工作。
在与王某的交谈中检察官了解到,本案被害人小芳系王某与前夫所生之女,前夫去世后,王某带着小芳改嫁,后又生下被害人小玲。王某现已与小玲之父离婚,离婚时,王某为争取小玲的抚养权,主动放弃了前夫向小玲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王某本人小学尚未毕业,独自带两个幼女在海阳市某村租房生活,平时仅靠打零工养家,无稳定经济来源。本案发生后,王某在去律师事务所送资料的途中,又因遭遇车祸,6根肋骨骨折住院,现在尚在恢复期,不能外出打工,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经过进村走访调查,检察官快速作出救助决定,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最终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缓解了被救助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近年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切实帮助困难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前期与市妇联会签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开展专项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全面保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