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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助,为我们家解决了困难。”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某的母亲马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理念,有效整合资源,聚焦困难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深化检察机关积极主导、全社会协同作战的“检察+”智能衔接模式,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
 
  据了解,2021年,16岁的王某某被17岁的李某某持刀捅伤,住院期间花费大额医疗费,后续仍需大量费用,李某某被该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检察官经实地走访后发现,王某某家中有4口人,其母亲马某为肢体二级残疾人,其父亲王某为听力一级残疾人,其弟弟系小学学生,均无劳动能力。其家庭是低保户,原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该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属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困难妇女情形,应当予以重点救助,遂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优势,提请德州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联合进行大额救助,向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为增强后续帮扶效果,该院向区妇联发出《联合帮扶建议函》,将其确定为共同帮扶重点对象。市区两级检察院、妇联共同研究,积极协调落实多元化综合帮扶措施:邀请市心理健康服务促进会的专家与该院“梦启航”未检团队共同对王某某进行多次心理重建及危机干预,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树生活信心;通过区妇联与外省某县妇联实现跨区域联动,为王某某及其弟弟分别申请到每月1300余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直到年满18周岁;依托外省某县妇联再就业平台帮助王某某进行职业规划,免费为其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其造血自救能力;联合外省某县乡村三级妇联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共同送上温暖。
 
  该案是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初信初访、让群众信访首站即为终点站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拓宽司法救助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找准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推动形成司法救助“救济救困”功能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的有效衔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