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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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烟台检察出实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意见》指出,要聚焦发展需求,精准履职尽责,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拓宽服务企业路径、完善企业检察救助举措等方面着手,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质量和实效。
 
  《意见》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支持配合,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下一步,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延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触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护航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相互了解和密切协作,结合双方职能优势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力度进行“N次方”的叠加升级,4月6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招远市政协副主席、招远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梁祝丽一行2人及包括各行各业中小微企业在内的13名民营企业家,共同开展主题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联席座谈会。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璇等陪同座谈。
 
  会上,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结合案例围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梁祝丽主席对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了解和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深化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表示充分肯定,希望同检察机关进一步构建合作机制,共同帮助中小微企业少走弯路,让企业把时间和精力更多地用在经济发展上。参会的民营企业家们结合企业发展不同阶段中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向检察机关进行咨询,并围绕提供更加便捷、针对性更强的检察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参会企业家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依法维权的意识,了解了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手段,希望今后同检察机关强化沟通、密切交流,更好地防范化解中小微企业成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下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同招远市工商联及民营企业的协作联动,探索建立“检察+工商联”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发挥双方优势职能合力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涉法难题,更有效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司法保障,共同提升招远市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