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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检察机关聚焦“三个问题”推动支持民事起诉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威海检察机关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践行检察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抓手,2022年伊始,便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新年工作开局,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民事支持起诉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基层检察院联合人社、司法、住建、法院等部门,集中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44件,帮助追回欠薪357.46万元。
 
  全面履职,解决“案子从哪来”的问题
 
  一是拓展“外部”线索。与人社局、信访局、司法局、住建局等部门会签合作文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从劳动纠纷、信访案件、法律援助等领域获取线索,发挥检察能动性,积极引导农民工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2022年,检察机关依靠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获取线索84条。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履职,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威海经开区检察院”)推送了张某民等24人与威海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线索,威海经开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24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80余万元。
 
  二是挖掘“内部”线索。秉持全院一盘棋理念,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欠薪”“讨薪”等侵犯权益案件线索均及时转交民事检察部门办理。2022年,通过内部协作移交线索33条。如荣成市检察院办理的贺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刑事检察部门发现贺某在经营装卸队期间拒不支付张某等32名装卸工人工资24.9万元,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审查立案。
 
  精细服务,解决“怎么支持起诉”的问题
 
  一是精准施策,主动服务。针对农民工群体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意识和能力不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引导协助收集证据,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如威海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郄某等12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12人均是威海某项目水电安装工,工程完工后便分散到多个省份继续打工,没有收集证据的能力和现实条件。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通过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账目进行核查,发现拖欠工资的是分包人李某;通过对施工款项支付记录、劳动报酬款项发放情况等证据进行审查,核算出12人各自被拖欠的工资数额,最终为郄某等12人索回劳动报酬18万余元。
 
  二是快速办理,确保质效。依法快速办理拖欠务工人员薪资类案件,对于有支付能力、有和解意向的企业、个人或单位,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疏导工作,尽快促成双方协商和解,力求在庭审前化解纠纷。如荣成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7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申请人均是超过70岁且生活拮据的农民工,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后与法院配合开启合力调解绿色通道,仅用5天就促使对方当事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跟踪问效,解决“胜诉后怎么拿到钱”的问题
 
  一是跟进监督,帮助“找米下锅”。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的同时,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对诉讼过程及后续执行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赢得了官司,拿得到工资。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威海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焦某等8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孙某组织焦某等8名农民工为威海某房地产公司进行小区旧房改造,后拖欠工资70万元无力支付。经威海高新区检察院跟进了解,发现孙某因与威海某房地产公司工程量有争议,对方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其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为帮助农民工“找米下锅”,威海高新区检察院邀请区法院、区科创局、区建设局及相关审计单位等就工程量争议进行公开听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拖欠的70万元工资由孙某和威海某房地产公司各负担35万元,并及时支付给焦某等8名农民工。
 
  二是开展司法救助,破解“无米下锅”难题。现实中,部分拖欠工资方因为经营不善、债务过多等原因,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在工资支付的最后一步“无米下锅”。检察机关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帮助农民工申请司法救助,尽量弥补损失。如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办理的梁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检察院支持了梁某的起诉,法院判令威海某制衣有限公司、都某支付梁某劳动报酬28万元,法院也采取了各项执行措施,但因制衣公司早已停止经营,都某个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作出终结本次执行决定。检察机关针对梁某年过六旬还需供养两位身患癌症的亲属、家庭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款,既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司法温度。(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