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德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达80%以上。“小案件”关乎“大民心”,每一起案件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
创新“小案”办理机制
建立“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机制,案-件比由2019年的1:1.43降至2022年的1:1.04,提升了办案效率。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行繁简分流,集约办案流程,成立专业的办案团队,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1.8天,但“简”程序不减权利,深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2022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达到99%以上。
坚持力度与温度并重
提高“小案”办理标准
定罪量刑“宽严相济”。依法严厉惩治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同时对于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罪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依法充分适用不起诉,展现司法担当。
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但家庭贫穷导致赔偿能力差或无赔偿能力的轻罪案件,联系控申部门依法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司法救助,“法结”“心结”一起解,使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司法温度。
坚持定罪与治理并重
延伸“小案”办理效果
提高释法说理能力,让正义的传递方式更具温度。在作出不捕、不诉处理时,向被害方阐明检察机关作出不捕、不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取得被害方的理解和支持。
提高化解纠纷能力,让正义的实现形式更加多元。积极推行以公开听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公开听证成为检察机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实践。
提高检察建议提出能力,让和谐的基础更为深厚。坚持从个案“解决一起”到类案“治理一片”,精准“号脉”找问题,对症下药开良方,精准靶向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推动解决行业治理、民营经济保护等问题隐患,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做好诉源治理“大文章”。
下一步,德州刑事检察部门将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提供司法保障,不断优化法律监督大格局,以更优的司法理念、更高的办案标准、更好的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