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以“如我在诉”理念,亮剑虚假诉讼,依法能动履职铲除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今年以来,山东省德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创新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多亏了检察官支持监督,要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呢!”近日,农民工王某在德州市陵城区检察院“检察+工会”支持起诉监督工作机制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民有所急,检有所应。因企业生产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农民工工资面临被拖欠的风险。德州检察机关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监督活动,并与人社、工会、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积极对接联系,完善与法院、司法行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外部沟通协作机制,就支持起诉工作联合会签相关文件,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13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7万余元。坚持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将“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3件,实现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彰显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
工作中,德州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发力,探索推进“三查融合”工作模式,集成运用审查、调查、侦查手段,利用内部协作机制,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民事检察案件来源。他们与刑事检察部门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通过刑事部门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0余件。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沟通,深挖司法人员违法案件后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的线索,切实加强和规范依职权监督,积极拓宽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或提出抗诉案件的线索来源。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通过12309检察热线、群众工作岗等配合,摸排梳理信访上访、来信来电等线索中涉弱势群体的案件。
借力借智,提升监督素能
为提高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进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今年4月,德州市检察院印发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案件业务咨询论证工作小组管理办法(试行)》,邀请政法队伍交流至检察系统的法院干部、从事民事检察监督5年以上的检察干警、特邀兼任检察官助理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等组成民行检察监督案件业务咨询论证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能力上的优势,借力借势,群策群智,对案源建设进行指导、对案件办理进行把脉、对法院沟通进行协调,延伸民事监督案件的广度和深度。
专项引领,拓展监督新局
“民事检察监督要有起势、开新局,专项活动是一个强有力的抓手。”德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刘睿介绍说。
今年以来,他们针对民事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较低、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等不同情况,相继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民行检察、与民同行”专项宣传月活动、为期9个月的民事执行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期8个月的建设工程领域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活动。
下一步,德州市检察院将组建检察官办案团队,对各基层检察院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分类分片区业务指导、工作督导、专项引导。对于有引领、辐射和带动、示范效应的专项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复制其经验做法,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稳步提升、进中向好。(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