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共确定16类86件精品案例,其中德州检察机关办理的8起案件获评精品案例,在全省名列前茅。
这8起精品案件分别是: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姚某、孟某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案,刘某受贿案;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水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乐陵市检察院办理的万某东贪污、挪用公款、洗钱案;宁津县检察院办理的段某新贪污案;齐河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平原县检察院办理的任某虎、高某贪污案;武城县检察院办理的盛某国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
下一步,全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全面树立司法办案“精品意识”,以“求极致”精神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精品案例培育为抓手,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实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