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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检察院:维权遭遇取证难 检察官们解心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盼星星盼月亮,我们的辛苦钱终于讨回来了,太感谢检察官了!”近日,当事人张某某和李某某足额收到了被拖欠的货款,由衷地向检察官表达着谢意。
 
  案情回顾
 
  事情还要从2021年说起,张某某和李某某多次向某建筑工程公司供应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该公司材料员陈某签收货物并出具了收据。后张某某和李某某向该公司催要货款,发现公司负责人已将二人电话、微信拉黑,下落不明。张某某和李某某所营为小本生意,每次都是先垫付货款再向该公司赊销,该公司拒付货款的行为对二人的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最终,张某某和李某某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公司材料员和负责人均已失联,“取证难”问题摆在面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履职情况
 
  立案受理后,单县检察院积极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搜集且对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证据进行调查取证。一方面,向该建筑工程公司所在施工地的发包方进行调查核实,获取其与该公司合同签订情况及该公司负责人及材料员相关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与该公司材料员陈某某多次沟通,陈某某同意出具书面材料,用以证明该公司所欠张某某和李某某货款属实;同时,单县检察院委托相关部门协助调查该建筑工程公司注册登记、法人信息等情况。在掌握充足证据后,单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所欠货款,张某某和李某某提出申请撤销对该公司的保全措施及起诉。
 
  人民司法为人民,一枝一叶总关情。单县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解决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单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