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将公开听证机制引入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确保客观公正的查明案件事实,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公开听证会上,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超就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对象等相关政策及近年来该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案件承办人分别向听证员阐述了本案司法救助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予以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详细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所在村、镇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此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均一致认为,案件的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对他们进行司法救助。听证会结束后,该院根据各方意见,综合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向代理人宣告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申请人向与会人员鞠躬致谢。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给予高度评价,对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便民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做法由衷地称赞。认为整个司法救助流程规范、办案严谨,充分展示了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认为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实现了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