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窦锐 赵娣)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空前加强,口罩成为生活必需品。但是随着口罩消耗量的激增,废弃口罩规范处置成为疫情防控的一道难关。
日前,莘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第20号),要求除医疗机构外的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标明“废弃口罩收集桶”字样,用于单独收集废弃口罩。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城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群众卫生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口罩现象时有发生。废弃口罩不慎处置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及病毒传播,存在环境卫生安全隐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莘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加强废弃口罩投放宣传和监督,严格做好废弃口罩集中处置。收到建议后,监管单位迅速行动,通过微信群、广播、告示、宣传页等方式向全县发出关于规范投放处置废弃口罩倡议,在城区公共场所合理增设“废弃口罩收集桶”,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业保洁人员集中收运规范处置,杜绝废弃口罩成为“二次污染源”。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紧要关头,莘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扬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斗争精神,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同步抓紧疫情防控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