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柏松 胡啸 郜业礼)“感谢检察官为我纠正刑期,这样我就能少蹲三十天的监狱了。”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张某某向驻所检察官表示了感谢。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检察官为他们带来了温暖。
平阴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在与在押人员日常谈话时,发现张某某系被肥城市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后等待送监执行的罪犯,但其在临清市看守所羁押的三十天时间没有被折抵刑期。
平阴县检察院立即向平阴县司法局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司法局向肥城市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司法局到肥城市人民法院核实,结果为卷宗未记载张某某异地羁押的相关材料,无法折抵刑期。
为充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平阴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往返六百余里,来到临清市公安局核实了相关情况。
经证实,张某某伙同刘某某窜至临清市长江中介服务公司,以代还信用卡为名,骗取受害人周某某现金15000元。
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临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三十天,后因张某某涉嫌在肥城市诈骗犯罪,该案移送肥城市公安局并立案侦查。
检察官调取了张某某被临清市公安局羁押的相关证明材料,送至肥城市人民法院。
事后,肥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了更正。
像张某某这样,“有事找驻检”的现象在平阴县看守所已经司空见惯。
不管是冬季防寒取暖、夏季防暑降温,还是要求改善伙食,咨询法律问题、反映监室情况、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等,驻所检察官都会耐心细致、周全详实的为他们解答,并时时叮嘱在押人员要好好反思、认真改造,回馈社会。
如今,平阴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已成为了在押人员心中的“主心骨”。(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