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辰颖)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工作的要求,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实施办法》,设置了值班律师办公室,进驻了值班律师,对部分案件探索实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该制度,8月16日下午,芝罘区检察院开展了量刑建议培训,邀请了芝罘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邹艳进行了专题讲授,刑检部门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中,邹庭长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详细地讲解了量刑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具体的量刑情节适用和量刑计算方法,并对参训人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过本次培训,快速有效地提高了芝罘区检察院检察人员量刑建议的能力水平,提高了量刑建议的质量和精准化水平,保证了量刑建议的合法、合理、公正。芝罘区检察院将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作用,及时有效惩罚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