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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张庄司法所:供水立法“有我” 倾听民声民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韩娇娇)城乡供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影响百姓生活,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德州市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通过走访调研形式,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征求广大群众对《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供水是个大问题,和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希望你根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走访调研中,每到一处,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等作耐心解读,悉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条例》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乡供水水源与供水设施,有权对污染供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以及违法供水用水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认为,还需要明确对投诉举报的鼓励奖励办法”。“供水质量怎么样、供水单位的服务水平怎么样,应该有个评价机制。”立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走进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大家都会有切身体会的表达。
 
    每到一处,大家都根据自身实际和周边群众需求,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想法和群众心声,对《条例》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调研,共征集到群众各方面意见和建议7条。
 
    “一定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地传递上去,让立法体现民声民意。”张庄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山东德州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