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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伟:“三治”抓好乡村治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路径选择。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通过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实现以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自治为核心的治理效能,打开乡村治理共治共建新格局,乡村发展才能具有自主性,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
 
  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有序。相关部门联动,通过鼓楼会、电影下村、送戏进万村等活动方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活动,引导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收好法律红线,学会法律律维护自身权益。安排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村“两委”干部等力量组成普法宣传小分队,每月按时入户开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惠民政策解答、调节矛盾纠纷等服务,因此,实现乡村治理有序性。
 
  坚持以德治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标。依托青年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村级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在民族节日期间开展移风易俗、尊老爱幼、崇德向善等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使德治自律深入人心。在基层持续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庭院”民主评议道德“红黑榜”,将孝亲敬亲、美丽庭院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事例在“红榜”上张榜宣传,将不讲卫生、不赡养老人等不良行为在“黑榜”上曝光批评,用家风带动民风,引导村民改善乡村环境,努力营造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让德治成为树立道德指向标。
 
  坚持以自治为核心,实现乡村治理有力。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与班子成员一起,探讨、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三务公开”,确保广大村民的知情权,提高村民自治参与度,坚持按照“党建引领、群众主体”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老党员、致富带头人、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示范引领作用。将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难题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群众协商议事会,通过村民小组会议、院坝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从而实现村民自治新局面。有效的推动乡村治理有力。(作者:贵州省从江县 王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