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2月,兖州柳某为吸引关注、博取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搬运外地火灾视频修改标注为济宁发生火灾,引发网民关注,其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柳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月,兖州李某通过自己的某短视频平台在马某评论区内多次虚构事实侮辱马某,引发多人关注围观。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月,兖州李某因用车费用纠纷在某通讯群组内歪曲事实并公然辱骂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