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成武县公安局:禁毒教育伴成长,护航六一不“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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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区公安全面吹响禁种铲毒“冲锋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压实责任铲毒务尽
  ——山东青岛城阳区全面吹响禁种铲毒“冲锋号”
 
  山东法制传媒网:是一年春草绿,禁种铲毒正当时。为扎实推进2023年度禁种铲毒工作,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禁毒办提前谋划、积极部署,严格压实各环节举措,全面吹响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冲锋号”,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筑牢辖区禁毒防线。
 
  高度重视提前部署
 
  城阳区禁毒办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年初多次会议中提前预热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禁种铲毒工作。3月份以来,结合全省、全市禁种铲毒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各街道、村居、派出所召开全区禁种铲毒工作部署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明确全区禁种铲毒工作具体方案,细化具体举措。
 
  压实责任严密组织
 
  全区层层成立以禁毒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从街道到社区到村居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划片包干、明确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禁种铲毒工作落实落细。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出苗的关键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浓厚氛围。
 
  部门联动全面踏查
 
  联合街道、社区、派出所,针对近年来辖区非法种植活动的特点,组织专人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闲置宅院、种植大棚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人工踏查。对以往频发高发区域,在组织全面踏查的基础上,进行无人机航测重点监测关注。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警方提醒
 
  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材料,无论何种动机,种植量多少,都属于违法行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毒品,如有自种,要立即铲除,如发现非法贩卖、种植罂粟行为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