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国忠 李世茂 于 洋)山东招远市公安局针对辖区盗抢骗等侵财案件屡屡发生的实际情况,从去年12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打击整治“盗抢骗”亮剑行动。行动以来,全局集全警之力,严打严治,严防严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期间,共破获“盗抢骗”案件5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治安拘留6人、刑事拘留35人、逮捕12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7人,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3.9万元,成功止付电信诈骗款9.6万元;全市“盗抢骗”警情同比下降19.3%,环比下降22.7%,抢劫、抢夺实现零发案。
剑及履及 领导一线挂帅
行动伊始,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局长挂帅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行动方案,明确了责任目标,确定了工作重点。12月7日,在府前广场隆重举行打击“盗抢骗”亮剑行动启动仪式,向全社会宣告公安机关整治“盗抢骗”犯罪的决心。行动期间,先后三次召开推进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调度部署,有效促进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具体行动中,落实局长包案制度,局长对包办案件亲自研究,亲自调度部署,力争案件快速侦破;局党委成员分片包干,一线督导;纪委督察对行动开展常态督导,进一步形成了任务明、责任清、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公安信息网主页设置“飘窗”、开设打击整治“盗抢骗”犯罪亮剑行动专栏,将各单位破案、打击、追赃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管理,每日通报,严格奖惩,形成了示范带动效应。
剑气如虹 民警全城出击
市公安局始终把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以强有力的严打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合成作战精准打击。指挥中心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主动开展信息研判,为打击破案提供精准服务,网安、反诈骗中心、治安、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积极参与,协同作战,把各类信息资源、办案力量最大限度地向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集中,有力提升了打击实效。期间,通过合成作战,成功破获迟某某入室盗窃案、王某某撬盗保险柜案、赵某某系列盗窃摩托车案等案件34 起,打掉史某某等3人盗销手机团伙。
快速反应抓获现行。严格落实110指挥长指挥调度制度,进一步完善前后方一体化联动机制,以巡警为主力,科学设定卡点位置,确定查缉力量,卡定岗位责任,确保案件发生第一时间反应,快速堵截抓捕,提高现行抓获率。2016年12月3日15时许,泉山街道办事处村民郭某发现家中被人入室盗窃,嫌疑人驾驶一辆悬挂尾号为“672”的白色轿车。接110警情通报后,巡逻民警迅速出击,对该嫌疑车辆可能出入路口进行布控,仅用8分钟时间便发现嫌疑车辆,当场抓获嫌疑人吴某某,并从该车上查获被盗小米手机、五粮液酒等物品一宗。
“局长包案”攻坚突破。对发生的重大案件或系列性案件,落实局长包案责任制,以刑警为主力,组成专案组攻坚突破,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影响。张某某被电信诈骗20余万元案件列为局长包办案件后,局长亲自调度,专案组连续两个月艰苦工作,先后多次赶赴青岛、临沂等地调查摸排,最终于3月10日晚,在临沂市罗庄区某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专项行动以来,列为局长包案的5起重大案件全部破获。
多措并举追缉逃犯。充分利用上网追逃、架网守候等多种方式,对各类逃犯进行重点抓捕。巡警大队将逃犯李某某作为重点抓捕目标,先后多次赶赴李某某原籍及可能潜逃地点进行调查摸排,通过其亲属住院线索,顺藤摸瓜,最终在东营市河口区将其抓获。罗峰派出所通过网上逃犯路某某的一个朋友的信息,成功将其抓获。去年12月份以来,共抓获各类逃犯18名,其中侵财类逃犯5名。
剑拔弩张 挤压犯罪时空
在重拳出击的同时,市公安局坚持打防结合,通过实施常态巡防,社会群防,宣传促防,形成高压震慑氛围,进一步挤压犯罪时间和空间。
实施常态巡防。坚持棋盘式布警、网格化巡逻,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化设卡,对过往车辆、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和盘查,有效防止跨区域随机性、流窜性案件发生;在重点区域利用巡逻车全路面、全时段闪烁警灯,加大巡逻力度、密度,增加街面见警率,形成“白天见民警,晚上见警灯”高压震慑氛围,进一步挤压各类街面犯罪空间。实施重点管防。强化对重点场所、行业的治安管控,对网吧、旅馆、废品收购行业、娱乐场所开展常态化治安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问题频发的重点场所实行重点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网吧和娱乐服务场所300余所,盘查可疑人员1000余人次,打击现行犯罪6起,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4名。
实施社会群防。以“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为载体,整合治安巡逻队员,群防群治队伍等辅助力量,推行“十村联防”、联户联防、邻里守望、义务巡逻等防范模式,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盗抢骗”等可防性侵财案件的发生,行动期间,全市入室盗窃、扒窃警情同比下降34.64%、61.33%。
以宣传促防范。坚持宣传跟着警情走,借助各种媒体介绍近期多发侵财案件手段特点,提醒辖区群众强化防范意识,积极举报揭发犯罪线索,压缩犯罪空间;对破获的案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有效震慑了犯罪。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次,摆放展板60余面,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招远公安、招远公安110等微媒体开展打击“盗抢骗”宣传35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山东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