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山东省法院与省民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省保险协会联合召开“法院+协会”合作化解道交涉保纠纷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法院“法院+协会”合作化解道交涉保纠纷工作情况,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民政”协同救助、“法院+协会”化解道交涉保纠纷等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汽车保有量激增,随之而来的是道交事故频发,道交纠纷连续多年收案数在8-9万件左右,稳居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前10位,一定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治理的专业优势,多元、实质化解道交涉保纠纷,省法院在省民政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的支持下,与省保险协会于2023年4月签订《合作化解涉保纠纷备忘录》,合作化解道交涉保纠纷。
目前,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6月,在精友国际公司的协调支持下,省法院打破道交一体化平台系统与国寿财险公司保险信息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对阳光财险、国寿财险两家保险公司保险信息的自动调取,提高了纠纷诉前化解质效。合作以来,道交一体化平台新收道交涉保诉前调解案件73948件,增加3698件,同比提高5.26%,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1.88个百分点。2023年9月,山东高院道交一体化平台被评选为2023年度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成果“法院十佳案例”。
此外,数据显示,合作以来我省道交涉保案件收案增幅低于道交纠纷收案增幅。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全省法院新收道交案件93164件,同比提高21.58%,新收道交涉保案件71440件,占新收道交案件的76.68%,同比增长14.71%。
另一方面,道交涉保案件的上诉率、调撤率、二审和再审收案数等各项指标也走势向好。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全省法院道交涉保案件一审上诉率同比下降3.89%,二审收案数同比下降14.52%,申请再审收案数同比下降0.81%。道交涉保案件调撤数同比提高29.70%,一审道交涉保案件调撤率提高了6.21个百分点;二审道交涉保案件调撤率提高了0.25个百分点。
同时,全省各保险公司及各中院辖区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平均万单成讼率稳步下降,道交涉保纠纷源头预防成效逐步显现。全省保险公司平均万单成讼率除2024年1月份上升外,其它月份呈稳步下降趋势,由第1期的1.25‱逐步下降至第10期的0.76‱,全省各中院辖区平均万单成讼率变化趋势与全省保险公司平均万单成讼率变化趋势一致,道交涉保纠纷源头预防成效逐步显现。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不断推动司法审判与行业组织协作共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实抓好道交纠纷诉源治理,为建设平安山东、法治山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法院+协会”合作化解道交涉保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一、“法院+协会”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诉前在线化解纠纷
——王某与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案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15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侯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致侯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侯某共同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侯某伤势较重,经治疗后仍造成重度残疾。理赔过程中,侯某与王某、某财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15余万元。
【调解过程及效果】
东营区人民法院启动“法院+保险协会”诉调对接机制,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将此案委派至东营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承办调解员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分析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考虑到侯某身体情况及其家属照顾病人需要,为避免来回奔波,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提交证据,并针对当事人争议的交强险限额外损失赔偿责任比例、非医保医疗费用剔除、伤残等级认定等问题,多次通过平台视频调解功能与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经过调解,各方对赔偿责任比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赔偿标准等问题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针对伤残等级认定的分歧,在调解员建议下,保险公司专业人伤理赔人员上门对侯某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后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经道交一体化平台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三个工作日,侯某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119万元。
【典型意义】
东营区人民法院和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法院+协会”诉调对接机制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携手打造道交纠纷一体化快速处理模式。
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当事人全流程线上沟通,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线上调解、理赔试算、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事项。在保险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调解,为事故当事人提供理赔咨询,明确理赔范围和标准。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家保险公司向上级公司汇报,将调解协议作为保险理赔的有效依据,力争实现应调尽调。同时,引导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争议。
2023年,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处理道交纠纷278件,在线调解率为73%,辖区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率下降2.1%,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案例二、“法院+协会”诉调对接,合力化解道交纠纷
——刘某与陈某甲、陈某乙、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案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陈某驾驶鲁CXXXEF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富源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至事故地点,与顺行的刘某驾驶的提前进入机动车道向左转弯的淄博0XXXX43号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2023年10月,受害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150余万元。
【调解过程及效果】
原告刘某在事故中受伤严重,家境困难,急需案件赔偿款进行治疗,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
保险公司对原告的单方鉴定不予认可,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为迅速结案,启动了“法院+保险协会”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介入案件,与协会人员多次邀请专家进行分析研判,认为伤残鉴定结果合理,保险公司最终认可了原告方的鉴定结果。
后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将赔偿项目金额、责任比例输入沂源法院自主设计的“自助赔付测算表”,自动生成赔付金额,并通过细致的释明,调整了各方当事人心理预期,最终,原被告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后,通过“一案一群司法链调解系统”向各方当事人发起在线签字申请,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
为确保刘某能够快速拿到赔偿款,保险协会继续跟进,与涉案保险公司及时对接,建议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支付进度。从案件达成调解到完成支付,仅用时一天,刘某就收到了共计134万元的赔偿款,比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提前了29天,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典型意义】
为促进道交纠纷便捷、高效化解,推动道交纠纷源头减量,沂源法院充分利用“法院+协会”诉调对接机制,搭建起涉保险道交纠纷化解“高速路”,对被侵权人受伤严重、保险审批时间长的涉保险公司案件,由法院与保险协会进行对接,保险协会直接介入,督促保险公司快速审批,提高流转效率,以“法院吹哨、协会报到”的方式,有效破解了“法院看得见、管不了”,保险协会“管得了、看不见”的难题。自机制实行以来,沂源法院道交团队与保险协会共联合化解30余起道交纠纷,有效维护了涉诉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法院+协会”通过行业专业调解员常驻法院,助力道交涉保纠纷诉中实质化解
——宋某与侯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25日,侯某驾驶禚某所有的机动车与骑自行车的宋某相撞,导致两车损坏、宋某受伤,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侯某与宋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侯某与宋某的法定继承人在交警部门达成赔偿调解书,同意在同等责任的认定上按照7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75万元,但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60%承担赔偿责任。宋某的法定继承人诉至芝罘区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芝罘区人民法院启动“法院+保险协会”诉前调解机制,将此案件委派至烟台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常驻法院的协会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案情后,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未果。案件审理过程中,宋某的法定继承人去世,出现多名转继承人,案件更趋复杂,承办法官安排调解员再次进行调解。调解员结合三方分歧点,多次联系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侯某现场支付宋某法定继承人1000元,保险公司也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赔偿款赔付到位。
【典型意义】
行业专业调解员常驻法院,是落实“法院+协会”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举措,可以推动行业协会与法院在纠纷化解程序、化解手段、化解结果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推动道交纠纷诉前化解和实质解纷,既有利于减少保险机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依法高效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2020年至2023年12月底,芝罘区人民法院保险纠纷调解室共受理案件2765起,年平均受理案件690余起,平均每年组织有效调解400多起,年调解成功案件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70%左右,依法维护了道交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大众日报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