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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暖人心 无偿服务解民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凤)“谢谢!感谢法律援助对我们的帮助!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给我们指派了一位好律师!”2024年3月13日上午,陆大爷及其女儿等亲属一进门,一边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表达感谢,一边将手中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耿新峰手中。
 
  2024年2月16日,陆大爷在家属陪同下,来到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询问下,对陆大爷所反映的情况有了大致了解:陆大爷出生于1940年,已是耄耋之年,本应颐享天年,但是陆大爷的子女一直未对陆大爷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导致陆大爷在八十三岁的高龄还在为自己以后生活忧心发愁。
 
  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以及陆大爷的个人情况,立即为陆大爷指派山东旭志律师事务所耿斌律师为陆大爷代理该赡养费纠纷案件。耿斌律师在接到该案件后,第二天便拟好起诉状并立案,本案于2024年3月7日经沂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至此,陆大爷的赡养问题终于有了完美答案。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下一步,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做好“法援惠民生”,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山东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