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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中区法院服务群众有“招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晚间法庭”“午间调解”
  山东省枣庄市中区法院服务群众有“招数”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满足春节前夕人民群众的急迫司法需求,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各庭室争相出招,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开展便民诉讼服务,全方位、全时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1月12日晚,民一庭开庭审理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诉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因工作繁忙,工作时间无法参与开庭。赵言超法官利用晚上下班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当庭支付原告49000元佣金,原告当庭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次性了结,双方永不再议。
 
  因商铺委托经营合同纠纷,原告殷某、原告张某和盛某分别向市中区法院申请立案。人民调解员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向郭方泉法官反映,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因原、被告双方白日工作繁忙,为确保案件如期调解,郭方泉法官主动协调当事人,通过“晚间法庭”一并调解此案,在审判团队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说服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两案原告租金共计47094元,经审查后市中区法院依法出具诉前调确书。
 
  1月17日中午,农民工王某和颜某来到市中区法院税郭法庭,心急如焚地向工作人员反映自己的工资被拖欠了,想要起诉吕某索要工资。近三年时间里,两位原告曾多次催促,但吕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支付原告2019年在其洗沙厂工作的两个月工资。“只有小标的,没有小案件”,李国跃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当即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指导人民调解员电话联系被告吕某,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一番释法说理后,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款共15000元。法庭指导出具收条后,两位原告也提出撤诉,纷纷表示拿到工资后终于能过一个踏实年。
 
  市中区法院积极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开展“午间调解”“晚间法庭”“凌晨执行”“假日法庭”等多种特色诉讼服务,用最短的时间、最简的程序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