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振洁)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山东省首个环资审判基地和德州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在平原县人民法院前曹法庭揭牌。山东德州中院把平原法院确定为两个基地,是推进全市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的有益尝试,旨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及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司法研判,为全市基层法院环资案件专门化审判及法治教育提供借鉴。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平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和田,市中院以及平原县检察院、环保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张和田致辞,杨玖庆、孟祥刚先后讲话并为基地揭牌。平原法院院长厚德顺主持揭牌仪式。揭牌结束后,出席仪式的领导参观了基地展庭。
仪式还邀请了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记者,现场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州市2015-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十大案例》,介绍了2015-2017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布了《2017年度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近年来,平原法院共办理各类涉环保案件25件,曾审理了全市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环保案件。今后,该院将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结合当地环境资源状况,大胆借鉴外地法院的经验,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运行模式,专门负责审理辖区内及上级法院指定的因涉及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相关非诉执行案件的立审执。以此统一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形成打击涉环境资源类犯罪、保护环境的合力。一是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将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尽可能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提高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加大调解工作和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教育说理、以案说法和新闻报道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扩大社会影响面,促进辖区单位和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三是做好环资保护调研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举措,注重诉讼延伸,注重司法的提前介入,积极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高效、快捷的办案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损害,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为党委政府解难分忧,以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山东德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