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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李军委)为保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捍卫司法权威。近日,兴平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统筹协调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院长魏小宁担任主任,常务副院长杨鹰,副院长杨飚、赵光耀,执行局长李峰,政治处主任张勇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庭室负责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组织对法官或者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组织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统筹安排为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及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法官撑起坚实的“保护伞”,将激发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各界尊重法官、尊重法庭、尊重法律,促进依法治市和平安兴平建设。(陕西兴平法院)